办 证 须 知
1.读者凭本人身份证、支付宝、微信、第三代社保卡注册后即可借阅,免收押金。
2.持证人工作单位、联系电话或家庭地址发生变动,请到办证处办理变更手续。
3.读者证功能说明:每证限借书刊30册,借期40天,逾期按我馆有关规定处理。如需继续借阅,可在借期内来本馆或在官网、微信公众号办理续借手续,借期30天。
外借室借阅规则
一、读者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者支付宝、微信电子证可在自助借还书机上办理借还手续。
二、每次借阅图书不超过30册,期限为40天,逾期按我馆有关规定处理。如需继续借阅,可在借期内来本馆或微信公众号办理续借手续,借期30天。
三、读者在借书时请检查条形码、书籍是否有缺页、破损等其它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,以明责任,如图书遗失、涂改、污损、撕页按我馆有关规定处理。
四、读者发现所借图书丢失后应马上至本本馆办理相关手续。
五、读者经出口通道时,如遇监测仪鸣叫,请积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查明原因。
少儿室借阅规则
一、读者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者支付宝、微信电子证可在自助借还书机上办理借还手续。学龄前小读者请在家长陪同下,完成自助借阅手续。
二、每次借书限不超过30册,期限为40天,逾期按我馆有关规定处理。如需续借,可在借期内来本馆或微信公众号办理续借手续,借期30天。
三、阅览区杂志仅供就地阅览,请勿带出室外。
四、读者在借书时请检查条形码、书籍是否有缺页、破损等其它情况,如图书遗失、涂改、污损、撕页按我馆有关规定处理。
五、读者经出口通道时,如遇监测仪鸣叫,请积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查明原因。
绘本室借阅规则
一、读者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者支付宝、微信电子证可在自助借还书机上办理借还手续。学龄前小读者请在家长陪同下,完成自助借阅手续。
二、每次借书不超过30册,期限为40天,逾期按我馆有关规定处理。如需续借,可在借期内来本馆或微信公众号办理续借手续,借期30天。
三、小读者应文明阅览,保持室内安静,不吵闹;注意卫生,不乱扔纸屑。
四、请爱护图书,不得圈点、勾划、撕剪其中文章、插图,违者按我馆有关规定处理。
五、读者经出口通道时,如遇监测仪鸣叫,请积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查明原因。
六、12周岁以下儿童至少有一位家长陪同入内。
图书、报刊阅览室阅览规则
一、本部室图书、期刊、报纸均可免费阅览。
二、读者选阅图书时,每次限取一册图书,阅后请放在原位。
三、本室图书供就地阅览,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外带;严禁在图书上圈划、撕剪等,一经发现,按本馆有关规定赔偿。
四、请读者不要同时占用两种以上报刊杂志,以免影响他人阅览。
五、读者经出口通道时,如遇监测仪鸣叫,请积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查明原因。
多媒体电子阅览室阅览规则
一、凭本人有效证件至服务台办理相关上机手续。
二、上机操作有一定困难的读者,请工作人员协助完成。
三、根据互联网管理条例,严禁浏览国家禁止浏览的网站,违者报有关部门处理。
四、读者在借阅时发现硬件有损坏,请与工作人员联。
五、成年读者每天上机限两小时,未成年人读者每天上机限1小时。到时系统自动关机;12周岁及以下儿童请在监护人陪同下进入本室。
六、爱护公共财产,如损坏设施、设备,则需照价赔偿。
七、请使用耳机,保持室内安静、整洁。
自助书房阅览规则
一、读者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者支付宝、微信电子证可在自助借还书机上办理借还手续。
二、每次借阅图书不超过30册,期限为40天,逾期按我馆有关规定处理。如需继续借阅,可在借期内来本馆或微信公众号办理续借手续,借期30天。
三、读者在借书时请检查条形码、书籍是否有缺页、破损等其它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,以明责任,如图书遗失、涂改、污损、撕页按我馆有关规定处理。
四、读者发现所借图书丢失后,应马上挂失,办理相关手续。
五、读者经出口通道时,如遇监测仪鸣叫,请积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查明原因。
读者积分规则
一、 初始积分
办理读者证可享有原始积分100分。
二、 加分规则
1.读者每借阅1册图书积2分,每续借 1册图书积1分,图书借阅积分每天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。
三、 减分规则
1. 读者在逾期仍未按时归还图书,每册图书每天扣除2分,扣完为止。
2. 图书遗失,需照价赔偿并扣除5分/册。
3. 私自将书刊夹带出室者,一经发现扣10分。
4. 不遵守借阅规则,不听从工作人员劝诫有吸烟、大声喧哗、吃零食等不文明行为扣5分。
四、动态管理
1.积分100分以上(含)最多可借阅图书30册;
2.积分80-99分之间,最多可借阅图书10册;
3.积分60-79分之间,最多可借阅图书6册;
4.积分40-59分之间,最多可借阅图书4册;
5.积分低于40分,暂停借阅功能。
五、积分兑奖规则
1.每年12月1日~12月31日,读者可用累计积分兑换奖品,逾期未兑换将清零。
六、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图书未及时归还,可做情况说明。
七、本积分规则最终解释权归安吉县图书馆所有。